收到朋友的postcard。從幼稚園到小學到中學都上同一所學校,還要是鄰居,計落,認識了周星星都有廿多年了。時光真的飛逝得令你在不知不覺中只能感嘆,但這些時候,總是快樂多於一切。
雖說認識的時間很久,但,人愈大,漸行漸遠了,記得我們上一次打羽毛球也好像是上世紀的事似的。
正當我在香港為生活打拚的時候,這位兒時玩伴已飛往陽光海灘都好得很風景如畫的地方,開始了交流生的讀書生活。
不過是在msn閒聊的時候略略一提而已,朋友依然上心,內心的感動是無法言喻的。這個世界,很多「記得」都是得來不易的。特別是你的生活愈來愈多其他瑣碎的時候。
我住的是37,而朋友卻在postcard上寫了34,先把postcard寄回自己家,然後由他媽媽交給我媽媽,我媽媽再給我,收到的時候就更感特別了。那提醒了我,我和我的朋友從來,都很近。只是生活中太多的東西,把很多我原本應該那麼熟悉的人和事,拉得,那麼遠。
看到朋友的字跡的時候,感覺,是那麼親切而陌生,是的,就是那種感覺,雖然真的很陳套。認識了你那麼久,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朋友的字跡。
我知道澳洲的風景很美,而我認為更美的,還有,那一份「記得」的心意。
2 則留言:
原來妳和星爺竟是舊識,請轉告他我小時候甚喜整人專家,跟他要個簽名來。
哈哈不是啦,如果我認識的是星爺我還不爭取一個諧角在電影中露露面?自問本人的搞笑天分也okay啊,特別是在跳一些詫異舞蹈的時候呵呵~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