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4日 星期六

而陽光。

我們總以為自己了解,而其實,並不。
記憶之中你總是美好如陽光。就因為那些印象、記憶、溫度。一直無法去相信,現在的你,就是我曾經認識的你。
或許是,我並沒有我想像中的明白。原來,真正的你,我從不認識。
我們總會找很多很多的理由去解釋,並為我們不想去相信的找藉口。你這樣做只是因為這樣這樣,你不怎樣做又因為那樣那樣。視而不見的,總是最為殘酷的現實。
現實是,你從來都不會去關顧我的感受。因為你並不認為那些都是在對我造成傷害。在你的世界,我早已不存在。
現實是,你很想去撇清所有跟我的連繫和關係。因為你認為那些發生過的不值一哂。在你的回憶,我早已被刪除。
現實是,只有我自己一人,仍然,無法擺脫過去的種種。雖然我並不特別留戀。然而那些片段和場景,卻仍然緊緊抓住不放。
理智會讓你知道有些人並不值得。因為他們給你的痛苦永遠多於快樂。
感性卻往往教你沮喪。永遠讓你明白你放不下的還是這些給予你很多痛楚的人。
而陽光。總不永遠美好像最初。在它毒辣地噬咬着你的肌膚的時候,你自當很明白,該是時候離開。總有一天,你再看到陽光的時候,你不會再記起它的曾經,無愛無恨,並,嫣然一笑,知道,陽光於我的意義,只在當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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